调解能让争议各方以友好和有建设性的方式来解决争议,透过我们协助,缔造双方自行找出双方都能接纳的解决方案。同时,双方亦能够控制风险,收费透明,更能自行评估所需要的时间及各种资源。
“调解为先”— 免却“法庭审讯需时”—“时间”、“搜证”、“举证”等,因此不可避免而“调解”,乃极符合经济效益!在个人方面,更大大减低在审讯前及审讯中需要承受的心理压力,以及精神困扰,符合人性。
最重要,亦是最宝贵的—就是能够保持良好关系!试问在法庭审讯过程中,双方互相举证,针锋相对,最后能圆满解决,亦深深彻底破坏彼此昔日关系。而调解是需要双方共同选择最佳方案,日后当然仍然关系得以保存,甚至能更上一层楼!

